一、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保养、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部消防器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在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减少人员伤亡、物资损失。
二、 职责
消防设施器材保养、管理工作由各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行政部定期检查。
三、消防器材分类: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架
灭火器的保养,管理
(一)、灭火器存放
灭火器放置处,应保持干燥通风,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防止筒体受潮腐蚀;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运输存放时应避免碰撞。
(二)、灭火器检查
1.使用单位要对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
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
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
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
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
灭火器须摆放稳固、没有埋压且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灭火器放置区需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2. 应将灭火器检查情况填写在“灭火器管理卡片”,挂在灭火器筒体上明示。
(为避免经常更换灭火器检查卡现在通常都应用巡检二维码来管理,消防巡检系统搜索“千亿球友会”注册系统使用;)
3.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12个月自行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检测,主要的检查内容是:
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
铭牌是否完整清晰;
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
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
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
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
(三)、灭火器的更换、维修、报废。
1.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
2.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
3.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后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